《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十二)個人取得退職費收入征免稅問題
(1)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shù)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shù)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計算。方法為:以超過3倍數(shù)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shù)(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shù)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典例題】2008年3月,某單位增效減員與在單位工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10萬元,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20000元,則李四該項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元,具體計算過程:
①計算免征額=2萬元×3=6萬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攤其應稅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將應稅收入看作多少個月的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最后再推回全部應納稅額:
視同月應納稅所得額=(100000-60000)/12個月-2000]=1333.33元
③應納稅=(1333.33×10%-25)×12=108.33×12=1300元
(3)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經典例題】2008年7月,甲公司與有本公司工齡8年的張華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120,000元。在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張華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實際繳納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共計4000元。當?shù)厣弦荒甓饶曷毠て骄べY為21840元。張華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個人領取的經濟補償金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
(1)120,000-21840×3=54480元
(2)54480-4000=50480元
(3)50480/8=6310元
(4)應納稅額=[(6310-2000)×15%-125]×8(個月)=4172元
張華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172元。
但是,我們把剛才例子修改一下,假定張華一次性補償金沒有拿到120000元,只拿到80000元,其他的條件不變,會出現(xiàn)什么情況呢?計算過程如下:
(1)80000-21840×3=14480元
(2)14480-4000=10480元
(3)10480/8=1310元
(4)應納稅額=1310-2000=-690元
張華應繳納個人所得稅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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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