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甕安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甕安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計198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甕安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大專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部分特殊職位可放寬到中專學歷,具體要求詳見《甕安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報考教師職位的考生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2013屆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除外)。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是指在甕安縣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人員、“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三支一扶計劃”人員。
企事業(yè)單位見習生是指由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統一安排到企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滿一年的大專以上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職位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考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學歷要求均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招聘職位有具體專業(yè)要求的,必須專業(yè)對口;學歷、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為準;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職工(甕安縣縣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已轉正的工勤人員除外);
2、甕安縣縣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已轉正的工勤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guī)定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簡章發(fā)布信息
由縣招聘辦根據各單位所報增人計劃,統一編制2013年甕安縣事業(yè)單位新增工作人員招聘計劃和招聘簡章,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按程序呈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招考信息提前7個工作日通過普發(fā)文件,在甕安電視臺、甕安縣人民政府網和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布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后組織實施。請考生登錄甕安縣人民政府網及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查詢詳情。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初審通過后繳納報名費,未繳費或未報名登記者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時至下午17:00時(4個工作日),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0月11日下午18:00。
3、報名地點
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甕安縣行政新區(qū)B棟六樓)。
4、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甕安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報名時現場領取),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俦救私谕渍婷夤谝淮绮噬掌?張;
②本人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職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或相關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③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軋罂级ㄏ蛘衅富鶎臃枕椖咳藛T職位的,還需提供省項目辦發(fā)放的服務證或縣級以上基層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企事業(yè)單位見習生需提供甕安縣引導辦出具的見習證明。所持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年度考核情況等內容。
?、莓Y安縣縣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持證明須注明參加工作時間、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并明確表述“同意報考”。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招聘辦與用人單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6、報名工作結束后,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數。職位招聘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不能進行改報;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但只限改報一次,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
職位改報的時間為2013年10月14日??h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三)考試及綜合成績計算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工作時間),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筆試試卷和面試試卷(專業(yè)測試項目)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制定,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含黔南州及甕安縣概況、時事政治、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相關政策法規(guī)等,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3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
開考后30分鐘未到考場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職位計劃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2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進行面試。如遇某職位擬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報考教育、衛(wèi)生類職位的面試,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并配備一定比例的異地考官,由教育、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其他職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登錄甕安縣人民政府網查詢詳情)。
考生必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筆試和面試。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規(guī)定所有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六、體檢
體檢必須是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并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它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查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不交納體檢費或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前,實行分類報名的職位,縣招聘辦組織報考該類職位的考生,按報考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由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選擇??忌荒苓x擇一個崗位并不得更改。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詳情請考生登錄甕安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在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結果??疾旃ぷ鹘邮芗o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職位不再進行順延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工作人員(甕安縣縣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已轉正的工勤人員除外);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6、在考察期間規(guī)定的時限內不能提供考察所需相關材料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guī)定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或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甕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結果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二)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填寫《黔南州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送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呈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行文安排到崗工作。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員由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初任培訓。
九、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全部使用事業(yè)編制,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廣大人民群眾的全程監(jiān)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經查實后,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嚴肅處理。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縣招聘辦公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甕安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wengan.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縣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簡章由縣招聘辦負責解釋。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2918260(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中心)
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2918252(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附件:
《甕安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下載)
甕安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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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